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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K/2015-2700
发布机构 榆林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15-08-11 09:22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08-11 09:2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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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二、考核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四、考核办法

    (一)自查

    自查由各单位对照《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表》于每年9月底前自行组织。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抽查

    在各单位自查情况的基础上,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就部分指标组织抽查,核实自查情况。

    五、考核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共分三大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六、考核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考核优秀的给予由市政府通报奖励,未达标的由本级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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