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绥德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1月16日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8年1月16日我局受理米140天然气井建设项目;米142天然气井建设项目;米143天然气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2-5656935(环保局)
传 真:0912-5630174
通讯地址:滨河大道环境保护局
邮 编:7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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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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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绥德县吉镇镇狮子塄村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及区域勘探项目组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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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绥德县四十里铺镇刘家沟村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及区域勘探项目组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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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绥德县名州镇杨家沟村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及区域勘探项目组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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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