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04月01日 17:45:42 星期三
政务公开

    绥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二)负责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法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名牌战略,制定并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计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

    (四)负责防伪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工作。参加本辖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负责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依法查处无证产品;

    (六)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备案和新产品标准化审查工作。推动产品采标及采标标志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宣传贯彻、监督检查及标准化综合示范工作。

    (九)负责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一)负责计量监督与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组织量值传递。

    (十二)负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和计量标准的考核。

    (十三)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的发放和管理。依法管理检定和计量校正工作<span>,</span>组织实施强制检定工作。依法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十四)推动企业质量认证工作。对认证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定、校准机构;

    (十五)负责辖区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六)监督管理相关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七)承担政府“打假办”日常工作和同级政府及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