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了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切实做好产业扶贫。根据《陕西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关于三年稳定精准脱贫战略实施意见》(绥发【2015】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2016年8月1日至8月12日开展绥德县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扶贫专项贷款的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各镇劳动保障站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宣传,切实履行好推荐责任,严格把关,认真考察,做好前期申报工作。对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造成贷款资金流失的镇及相关人员,由纪检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县人社局在材料申报结束后组织考察审核。
材料申报地址:县政务中心2楼小额贷款窗口
联系电话:0912—5659337
业务QQ群:451561267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